燕玉叶:75年来中国对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事业的贡献
自古以来,地震、洪水、海啸、干旱、战争、疾病等导致的人道主义灾难一直都是人类社会生存和生活所要面对的重大挑战。而当国家出现之后,跨国援助、共同应对灾难成为人类社会从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重要特征。新中国成立75年来,中国共产党继承了中华文明“天下为家”、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始终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拥护国际人道主义援助机制,参与人道主义援助及其治理,为国际人道主义事业奉献了中国力量和中国智慧。
2023年7月3日,海军“和平方舟”号医院船从舟山启航执行“和谐使命-2023”任务,远赴基里巴斯、汤加、瓦努阿图、所罗门群岛、东帝汶等五国进行访问并开展人道主义医疗服务。
拥护国际人道主义援助机制
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体系、以七项基本原则为核心的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原则,以及以国际人道法为基础的国际人道主义秩序等共同构成了当今世界的国际人道主义援助机制。新中国自成立以来,积极维护联合国在连接世界主要人道主义行为主体中的中心领导作用,承认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制定的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七项基本原则,遵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推动制定的国际人道法。
维护联合国的中心领导地位。在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厅下属的机构间常设委员会的组织下,联合国主要人道主义援助机构——粮食署、粮农组织、国际移民组织、开发计划署等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与红新月联合会、人道主义响应指导委员会等就世界人道主义危机展开政策制定与协调。机构间常设委员会由联合国秘书长提名的人道事务与紧急援助副秘书长负责。1971年,新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就开始缴纳会费支持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机构的日常运转,响应人道主义集体行动呼吁,支持联合国安理会成立国际人道法的执行机构——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承认国际人道主义基本原则。1965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第20届红十字国际大会一致同意将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定为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联合国大会第46/182号、第58/114号决议对此予以确认。从国际人道法中提炼出来的前四项基本原则是所有人道主义行为主体在行动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后三项原则主要与国际红十字运动有关。七项基本原则成为国际人道主义援助行为主体普遍认同、接受和遵守的核心原则。中国政府多次在联合国大会发言中对此公开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章程》将其作为行动指南写入总则。
遵守并参与制定国际人道法。现行的国际人道法以1949年签署的四个《日内瓦公约》及其两个《附加议定书》为核心。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立即审查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1956年11月5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1949年通过的日内瓦四公约。1983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批准加入1977年的两个附加议定书,同时声明,对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个别可能影响国家主权的条款予以保留。此外,中国还参与了《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等大部分国际人道法条约的起草和制定,并派代表参加了联合国“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统”政府专家组,加强国际人道法的执行,加强被剥夺自由人员的国际人道法保护等多边谈判议程。
2023年5月18日,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在北京举行《国际发展合作的中国实践》发布会。《国际发展合作的中国实践》是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最新创办的国际交流平台,旨在全面介绍中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开展对外援助和国际发展合作的做法和实效。
参与人道主义援助及其治理
开展国际人道主义援助。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通过双边、多边、三方合作等渠道全方位开展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中国红十字会通常在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组织网络内合作开展工作;中国企业、专业救援队、公民及其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自发组织、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或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灵活参与。新时代以来,以中国政府为主导,中国红十字会、扶贫基金会、蓝天救援队等组织、基金会和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中国特色国际人道主义援助模式初步形成。
引领亚太人道机制建设。亚太地区是全球自然灾难的高发地区,加强人道主义事务合作在冷战后逐渐成为共识。作为地区大国,中国积极参与和承办了亚太经合组织灾害管理高官论坛、东盟地区论坛救灾会间会、东盟防长扩大会人道主义援助救灾专家工作组、东亚峰会等既有多边机制中的人道主义议题讨论、合作演练。中国为东盟人道主义救援协调中心、东盟与中日韩紧急粮食储备机制建设提供了关键的资金和大米。在中国的提议下,亚太地区还成立了亚洲减灾部长级大会、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澜湄合作等新机制。新机制推动了亚太地区减灾信息与知识共享、救援空间技术交流与协作、人道主义救援与减灾联合训练等。
参与全球人道主义事务治理。随着近年来中国综合实力的增加,中国开始越来越多地承担起发展中大国的国际责任和义务。在国际人道主义事务中,中国与联合国共建国际减轻旱灾风险中心,参与联合国灾害管理与应急反应天基信息平台、灾害评估队、搜索与救援咨询等活动。中国工程、运输、医疗人员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与国际人道主义援助组织合作,参加难民安置、救济粮发放、扫雷、抢险救灾行动。2023年,加沙冲突爆发后,中国呼吁尽快停火止战,保障人道主义救援通道安全畅通,并作为当月轮值主席国,主持通过了本轮冲突爆发后的首份决议——呼吁“要求延长人道主义暂(时)停(火)和人道主义走廊的期限”的第2712号决议。
贡献中国力量与中国方案
援助现汇与物资。新中国成立后,秉持“国际主义”和“人道主义”原则,中国向遭遇灾难的国家和人民提供粮食、衣物、药品、医疗器械、帐篷等急需物资和外汇。援助的物资通过火车陆路、水上海运、空中航运等方式源源不断运往世界各地。进入新时代以来,为对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中国以受援国需求为中心,扩大了公共产品供给的规模和种类。对外提供的人道主义物资不仅包括传统拯救生命的基础民生物资,也包括气象卫星、大型多功能移动医疗单元、光伏发电系统和照明设备、新能源汽车、环境监测设备、清洁炉灶等现代救援物资与设备。
提供人力与技术。中国通过派出援外医疗队、联合国维和人员、国际救援队等为国际人道主义事业提供人力与技术支持。迄今,中国已经累计向76个国家和地区派遣援外医疗队队员3万余人次。援外医疗队员在救死扶伤的同时免费向相关国家赠送超声介入器械、中医诊疗床、治疗柜等医疗设备,并开展技术培训。近年来专门成立的中国国际救援队携带现代搜救、通信、医疗等设备,赴十余个国家参与救援,成功救出近百名幸存者,救治了数万名伤员。为应对气候变化,中国派专员帮助发展中国家建设低碳示范区,培训官员与技工。为帮助亚太地区国家预防和抗击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中国免费为相关国家提供遥感卫星的数据和图像,组织专家巡回培训。中国还通过捐助款物、实地指导,为发展中国家培训扫雷人员。
贡献智慧与方案。新冠疫情发生后,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成为中国对外人道主义援助的新亮点。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汇编诊疗和防控方案,中国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举办“新冠疫情防治中国经验国际通报会”,中国媒体开设“全球疫情会诊室”“全球抗疫中国方案”等栏目,与各国分享抗疫经验,提供中国治疗方案。乌克兰危机发生后,中国提出了坚持人道主义非政治化、帮助安置乌克兰的流离失所者、切实保护平民、保障人道主义空间和人道主义准入、允许外国人离境并确保其安全、支持联合国发挥中心协调作用的六点具体倡议。面对世界上此起彼伏的人道主义危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用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人道主义危机的方案。
综上,正如2023年9月5日习近平主席在会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斯波利亚里茨时所说,事实证明,中国是国际人道主义事业的拥护者、参与者和贡献者。
(作者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是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国际人道主义援助战略研究”成果。)
(来源:世界知识微信公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