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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与东盟新能源汽车产业合作的机遇、挑战和对策建议

摘要:良好的市场、产业和政策环境推动东盟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和海外投资的重要市场。我国新能源汽车骨干企业应积极把握东盟新能源汽车增长机遇,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有效应对存在的风险挑战,发挥产业链、技术和产品优势,因地制宜、积极融入不同国家市场和产业,进一步深化与东盟新能源汽车合作。

 

关键词:东盟;新能源汽车;投资合作;机遇和挑战

 

一、深化与东盟新能源汽车合作的机遇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印尼提出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10多年来,中国与东盟坚持开放合作,连续多年互为最大贸易伙伴。2023年,李强总理在第26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提出强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合作等建议。海关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对东盟出口新能源汽车32万辆、同比增长98%,出口量占我国新能源汽车全部出口量的18%,东盟已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和投资合作的重要市场。随着东盟新能源汽车持续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有机会进一步深化合作。

 

(一)东盟新能源汽车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2020—2023年,东盟新能源汽车销量由0.9万辆增长至15.5万辆,年均增长169%。良好的市场、产业和政策环境有利于东盟新能源汽车延续增长态势。一是潜在市场规模大。东盟有6.7亿人口,按我国14亿人口、年销售汽车3000万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30%测算,东盟新能源汽车销量可达430万辆,有巨大的增长空间。泰国和印尼汽车产量中约有一半用于出口,有望成为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出口基地。二是汽车产业基础好。泰国、印尼、马来西亚有数十家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和大量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汽车产业体系,年生产能力100—200万辆左右。此外,印尼镍矿储量全球第一、钴矿产量全球第二,正在构建和完善动力电池产业链。三是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好。泰国、印尼、菲律宾、越南、新加坡等计划2035—2050年逐步禁售燃油汽车,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对投资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给予投资奖励,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购车补贴和消费税减免等。

 

(二)我国新能源汽车具有深化与东盟合作的基础和能力。一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在东盟销量份额高、投资布局有一定基础。销售方面,2023年中国品牌占东盟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比例达67%,其中比亚迪、上汽名爵、哪吒位居销量前三位、合计市场份额超过50%;投资布局方面,上汽、长城在泰国等国建有整车工厂,长安、比亚迪泰国工厂开工建设,广汽、奇瑞等拟在东盟投资建厂,宁德时代等动力电池企业、华友钴业等材料企业、华域汽车等零部件企业也在东盟投资布局。二是可发挥电动化智能化优势促进东盟新能源汽车发展。电动化方面,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技术全球领先,动力电池装车量全球占比超过60%,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等关键原材料出货量全球占比超过70%;智能化方面,我国乘用车销量中智能座舱渗透率超过50%、L2级及以上智能驾驶功能渗透率超过45%,智能化功能应用快速普及。

 

二、深化与东盟新能源汽车合作面临的风险挑战

 

(一)东盟新能源汽车发展存在不确定性。一是受资源、市场、购买力等因素影响,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偏好仍不高。如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人均GDP较高,但马来西亚石油资源丰富、文莱和新加坡市场规模小;其他国家人均GDP在1000—7000美元,消费者总体购买力有限。二是充电基础设施不完善。数据显示,50%的东盟消费者认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缺乏,充电问题成为新能源汽车普及最大瓶颈之一。三是占主导地位的日系车企新能源汽车转型慢。2023年,东盟汽车销量中日系品牌占76%。丰田、本田、日产等日系车企燃油车竞争力较强、全球销量规模大,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不足,目前电动化转型较慢,可能制约东盟汽车产业电动化进程。

 

(二)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在东盟发展存在困难挑战。一是国际化经营能力仍有待加强。与一流跨国汽车企业集团相比,我国车企在全球车型开发规划体系、管理经验和能力方面存在差距,跨国经营、研发设计等人才储备不够,在东盟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仍不健全。二是构建我国在东盟的产业链供应链有难度。东盟新能源汽车产业供应链尚不完备,且目前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体系与日本车企深度绑定,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前期生产依赖国内零部件出口。此外,我国企业拓展东盟市场将面临日系车企激烈竞争,而且东盟部分国家政局不稳、汇率市场波动较大、与我国存在利益摩擦等,增加了我国车企投资损失风险。三是存在一窝蜂扎堆投资现象。东盟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大,但目前容量有限,如多个车企集中投资布局,可能导致企业间采取非理性竞争方式争夺市场份额,不利于中国汽车品牌长远发展。

 

三、高质量深化与东盟新能源汽车合作的对策建议

 

东盟市场有机遇也有挑战,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政策措施完善和优化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海外发展环境,引导企业防范产业发展和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合作质效。企业要切实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因地制宜在不同国家实施差异化战略,强化产业链协同合作,在东盟高质量开展新能源汽车投资合作

 

(一)持续完善和优化我国新能源汽车企业在东盟的发展环境。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商务部等9单位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抓好工作落实,加强我国与东盟之间的新能源汽车国际物流运输保障与服务,加强对车企境外信贷、融资、保险、汇率避险、人民币跨境结算等金融支持,组织行业机构等研究制定东盟国家投资指南、举办新能源汽车品牌推介、汽车展览等商务活动,推动新能源汽车有关标准国内外对接和互认,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在东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二)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企业要高效利用全球资源,与东盟本地产业链企业、行业组织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加强东盟本地市场调研,研发更加满足东盟市场需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企业可在东盟主要国家适当前瞻布局销售渠道,在重点区域建设备件物流中心,提升销售与售后服务能力。企业要通过内部挖掘、全球招聘、加强培训、完善激励机制等多种方式,打造一支覆盖运营管理、营销、研发、设计等的国际化人才队伍。行业机构要加强对东盟各国新能源汽车领域市场准入、环境保护、数据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法规的跟踪研究,帮助企业提高合规经营能力。

 

(三)因地制宜在不同国家开展投资合作。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投资指导,引导企业根据自身技术、市场、资金实力和发展需要,以及不同国家市场竞争状况等科学合理制定投资策略,同时适当把控企业投资东盟节奏,有效防范扎堆投资造成投资风险。企业在综合评估自身实际和符合国内外政策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可考虑在汽车市场规模大、汽车产业基础好、政府吸引新能源汽车投资政策多的泰国和印尼投资建设整车生产基地;在有一定汽车市场规模和产业基础的马来西亚和越南考虑投资建设整车组装厂或出口新能源汽车;在市场规模不大或产业基础薄弱的菲律宾、新加坡、文莱、缅甸、柬埔寨、老挝、文莱等应以出口贸易方式为主。

 

(四)推动产业链企业协同有序出海。政府有关部门在支持鼓励产业链企业抱团出海的同时要加强政策指导,引导不同产业链和技术环节的企业有序投资布局东盟市场,推动形成东盟与国内产业链互补格局,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之间可建立信息沟通和合作机制,在海外生产制造、车型研发、营销服务等方面加强合作,在零部件供应、备件中心、电池回收、售后服务等环节共建共享资源。整车企业与关键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产业链出海联盟,发挥产业链协同优势,推动完善东盟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与东盟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高水平互利共赢。

 

(本文作者系国家信息中心林超、杨涛,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李尧)

时间: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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